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北海市融德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函
桂金监贰函〔2023〕127号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作者:
时间:2023-05-11

北海市融德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北海市融德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增资扩股事项的请示》(融德公司报〔2023〕02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增资。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明确公司新的出资额。增资后你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万元增至3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由广西祥荣科技有限公司出资650万元、周伟和吴巧琼各出资100万元、廖锡爱和李林生各出资75万元。增资后,股权结构为:广西祥荣科技有限公司出资1950万元,占股65%;周伟、吴巧琼各出资300万元,各占股10%;廖锡爱、李林生各出资225万元,各占股7.5%。

二、修改公司章程。依据变更事项做好公司章程修订工作。

三、换发经营许可证。增资完成后,须凭验资报告复印件、股东名册及经营许可证原件到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换发经营许可证。

四、变更市场登记手续。自换发经营许可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须完成市场监管登记变更手续。

五、备案。自变更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监管信息系统更新公司相关信息,并上传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备案。

特此批复。




2023年4月28日